根据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,定于3月31日(周一)下午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14年3月31日(周一)下午3:50
二、会议地点
学术报告厅
三、参会人员
班子成员,正、副年级组长,教研组长,全体党员
四、学习交流的形式
党员正、副校长,总支副书记,二级机构党员正、副职,每位同志作不少于5分钟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发言
五、有关要求
1、请参会人员准时参会。
2、请参会人员准备5至15分钟左右的发言材料,并在会后交办公室。
3、请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,保持会场秩序。
寿县一中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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